考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2008-5-26 14:11:12


    一、奉公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了解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和掌握《国家职业标准》和《文化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规程》;

    三、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技能操作,有本职业(专业)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四、考评员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高级考评员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取得考评资格并具有一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验;

    五、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获全国技术能手、文化行业技术能手称号及省(行业)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的优胜者,可以不受上述任职资格和年限的限制;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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