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人事代理

发布时间:2008-5-26 15:18:48


    1 .我中心为存档人员提供那些服务项目?

    (1) 为流动人员办理调档、存档手续;
    
    (2) 为流动人员办理转存和调出手续;
    
    (3) 负责保留存档人员原有身份、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调整档案工资;
   
    (4) 为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存档人员出具各种公证证明;
    
    (5) 负责为高校毕业生办理一年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
    
    (6)为存档人员出具有关人事证明(边境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考学证明、工龄证明等);
    
    (7)负责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等。

    2 .人事档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 不同阶段的履历表

    (2) 派遣证、招工表或就业登记表
    
    (3) 年度考核表

    (4)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材料

    (5)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变动材料

    (6) 婚姻状况变更材料

    (7) 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记载材料

    (8) 奖惩材料

    (9) 党、团材料

    (10) 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等

    3 . 如何办理存档手续?

    流动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来我中心开具商调函,凭商调函回原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待行政、工资关系转来后,即可与我中心签定存档合同。

    4 . 存档人员是否可以调整工资?有哪些政策规定?如何办理?  

    (1) 凡由我中心管理档案,并保留工职身份的流动人员,按规定递交年度考核表的,我中心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核定其增资额,记入本人档案。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时,对符合调资的存档人员,原则上按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档案工资调整。

    (3) 档案工资的调整,原则上在存档人员调出时,由我中心按有关规定为其调整,并填写《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变动审批表》,工资介绍信按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出具。

    5 . 如何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的转出手续?

    (1)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要求调出时,需持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商调函或正式调函;
集体委托存档人员要求调出时,除接收单位接收函外,还要委托单位出具同意调出的证明;

    (2) 以上手续齐全。我中心负责办理档案的密封和人事关系的转出手续。

    (3) 存档人员在办理完毕转出手续后,与我中心签定的存档合同即终止,存档人员须将存档合同书及存档卡退回我中心。

    6 . 存档人员注意事项

    一、 存档人员交纳档案管理费、接受各种服务时须出示存档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存档人员中重名的很多,以避免张冠李戴,给您造成不便;

    二、 来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办事前应先来电话咨询,弄清办事程序及所需证件材料等,免得因跑冤枉路而浪费您的宝贵时间;

    三、 存档期间若您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应要求调出单位为您出具工作鉴定,并将鉴定材料交人才中心存档,这能证明您的工作经历,对您今后工作、办事很重要;

    四、 存档期间若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发生变动,请及时通知人才交流中心,以便有事能及时通知您,确保您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 调出档案要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我们,我们会提前为您整理好档案,第二个工作日之后您可随时取走档案,减少您在人才中心等候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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