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发布时间:2008-5-26 15:17:51


    (一)保险的性质和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国家基本保障的性质。而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并根据投保额决定补偿额,遵循“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属经济性质。

    (二)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证他们在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商业保险是被保险人根据生命不同阶段、身体不同部分或根据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投保,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权利和义务相关;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投保时缴纳保费的多少,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强调权利和义务对等。

    (四)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在于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投保人缴纳保费的多少和时间长短。

    (五)立法范畴不同

    社会保险属于社会立法范畴,而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六)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范畴,以主管社会保险制度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务机构为主体。商业保险属于财政金融体制范畴,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专门经营保险业的法人为主体,各保险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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