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08-5-26 15:17:19


    1、养老保险金的计算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累计缴费15年以上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累计缴费15年以上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退休时北京市平均工资与自己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的平均值,每满一年增加1%。

    2、中断工作期间,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暂时停止工作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帐户保留,重新工作后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可累积计算。

    3、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工龄(国家承认的)等同于缴费年限。事业单位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之前的工龄等同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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