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证明

发布时间:2008-5-26 15:10:52


    如何办理公证证明及其它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档案材料记载,中心负责为各类存档人员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各种民事公证证明及其它证明。

    一、 存档人员申请办理公证证明及其它证明,应亲自到中心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信和本人的身份证。

    二、 存档人员申请办理公证证明及其它证明,需说明事实真象,并提供可靠的相关依据(存档凭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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